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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灾害风险的界定

发布时间: 2010-10-12 16:2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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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风险社会的争论中出现了许多相关的词语,如危险性、灾害、巨灾、安全、风险与威胁、风险分析、风险研究、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焦虑、风险规避、风险社会、风险意识、风险保险等。我们接受了风险是20世纪后半期和21世纪新语义中的核心范畴,有必要给风险范畴作个界定。 

  风险在英文里是RISK,其本意是指冒险和危险,可以理解为具有一定危险的可能性,或者说是有可能发生危险而形成灾难。风险与灾难(或称为巨灾)不同,风险是尚未发生的灾难,风险只是一个可能性概念。虽然词典中收录了风险词条,但风险的语源不是十分明确,存有争议。在阿拉伯语、古希腊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都发现了这一词语。法国语源学词典中,列入意大利语并把它放在早期的近代海上贸易和保险的词语中来理解。RISCO是撕破,源于暗礁,或礁石(ROCK),由此用来指在深海上运行的货船所具有的危险性。在一些辞典中,风险可以理解为自然现象,像风暴、洪水和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客观危险,我们接受的就是上述埃瓦尔德的界定法。现代这个词是由保险理论和保险的法律定义的现存体制所创造的新词语(E Word,1991)。现代意义上的风险最早以印刷形式出现在16世纪的德国(Luhmann,1993),于17世纪通过法语和意大利语进入英语(Onions,1976),它的涵义更细微一些,即毁灭或丧失的危险和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一种可怕的力量。以后,风险逐渐与人们的决策和行为结果联系起来,被看作是影响个人和群体的具体决策模式(P.S贝津汉姆,2002)。自然灾害风险语汇最早出现在德国《巨灾》这本书中(1950),书中列举了18种自然界发生的洪水、地震、热带风暴、飓风、台风等灾害。另一本《人类历史上的地震》(1952第一版)也引用了沃特曼(1929年)关于地震预测的古代文献(公元前8世纪—1910年)一文中关于地震危险的字句。 

  1986年贝克在风险社会理论中采用了风险一词的新涵义。他指出: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换言之,在自然和传统失去他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测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贝克对风险概念做了总结,有助于我们理解概念风险的深刻意义: 

  ①风险既不等于毁灭也不等于安全或信任,而是对现实的一种虚拟; 

  ②风险指充满危险的未来,与事实相对,成为影响当前行为的一个参数; 

  ③风险既是对事实也是对价值的陈述,它是二者在数字化道德中的结合; 

  ④风险可以看作是人为不确定因素中的控制与失控; 

  ⑤风险是在认知(再认知)中领会到的知识与无知; 

  ⑥风险具有全球性,因而它得以在全球与本土同时重组; 

  ⑦风险是指知识、潜在冲击和症状之间的差异; 

  ⑧一个人为的混合世界,失去自然与文化之间的两重性。 

  风险是风险社会的基本范畴,对风险的理解构成了风险社会理论的基石。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定义关系,与马克思的生产关系相似。风险社会的定义关系是特定文化背景下的规则、制度和对风险的认定与评估能力。但是出现了现实的复杂性问题。在风险社会一文中,贝克最初把风险界定在一个由制度性的结构所支撑的风险社会中。尔后他分析了风险社会一系特殊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因素,它们和自然灾害一样都具有普遍的人为不确定性原则的特征,风险变化朝着更加复杂、更加偶然和更加易损方向扩散。 

  在对风险以文化背景理论进行分析时,道格拉斯提出,风险虽然复杂和不确定,但并未增加与加剧,而是仅仅是被觉察和被意识到的风险增多和加剧了。现今社会是存在着各种风险。其中的自然灾害风险包括对自然和社会所构成的生态灾害威胁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和负面效应所酿成的风险。从面临威胁的意义上看,我们面临的风险(社会、经济、自然的)大大增加了。贝克依据保险机构提供的统计资料指出,20世纪最后50年和21世纪前5年世界自然灾害损失逐年增加了,趋势明显,但是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灾害受害国总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恢复。举地震海啸为例,给南亚各国造成了重大损失,但是从历史经验可知(美国政府灾害管理部门统计得出12个国家破坏性地震之后恢复重建时间),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这些国家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2-6年)重建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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