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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发布时间: 2017-04-12 09:19:00 来源:发展与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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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依靠科技进步,着力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能力,推动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为我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目标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高度重视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切实强化综合防范措施,将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常态化,实现防震、抗震、救灾有机统一,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地震灾害能力。

  ——依法行政、科学治理。坚持法制思维,严格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依法规范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防震减灾责任和义务。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能力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根据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防震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主导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地震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防震减灾整体合力。

  第三节 规划目标

  2020年,我省现代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效能更加显著,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城乡抗震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地震灾害对经济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的影响明显减轻,防震减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地震监测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监测能力达到2.0级,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速报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

  ——地震应急应对能力进一步提升,指挥技术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培训体系、物资储备体系更加完善。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基本查明重点地区地震构造及重点城市和城市群活动断层分布,实现重点工程和新建工程100%抗震设防。

  ——公众应对灾害能力进一步增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具备自救互救技能,地震高风险地区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地震灾害风险水平有效降低,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占比明显下降,对重要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影响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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