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
2012年5月29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
提请三审的《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在二审稿基础上,根据上位法和我省实际,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做了进一步细化。
四川省地震局局长张宏卫,副局长李广俊、雷建成、巡视员邓昌文,以及政策法规处、发展财务处、应急救援处等部门负责人先后列席会议第一次全体大会及分组讨论。
根据立法程序,依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的《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表决稿,将提交5月31日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