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防震减灾局组织学习相关法规
《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已分别于2012年4月1日和5月31日修订通过,并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一并施行。
甘孜州防灾减灾局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认真领会《办法》、《条例》的规定。学习采取局领导和干部职工自学的方式进行,大家对其中修改的及关键条文逐条学习和领会,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同时,为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甘孜州防震减灾局向全州各县防灾减灾局和州级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县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办法》和《条例》,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相关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并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办法》和《条例》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