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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21 15:14:00 来源:发展与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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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地震局职能简介。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在川二级预算单位,接受中国地震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并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双重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履行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拟定与实施、防震减灾标准制定与实施、防震减灾规划与计划、防震减灾科技管理、地震监测预报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防震减灾宣传等职责。全年经费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全额开支,地方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主要用于地方性奖励、津贴补贴及各类专项支出。

  (二)省地震局2019年重点工作。扎实做好震情监视跟踪。保障全省省级地震监测台站(网)正常运行、完成全省震情跟踪、保障省级台站(网)信息系统、地震监测台网(站)正常运行和群测群防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正常有序开展、县级以上防震减灾部门履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加强三网一员培训等工作。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平台、地震安全农居技术服务站、科普宣教中心(台、点)等建设;创建地震安全示范市(县、乡镇、社区、学校、企业);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建设;防震减灾社会宣教组织管理与重大活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品制作等。强化重点监视防御区与重点危险区震情跟踪,提升市(州)、县地震监测预报能力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地震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地震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省地震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5694.2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9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支预算上年结转收入2491.41万元,2018年上年结转收入为0万元,增加2491.41万元;2019年收支预算包含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经费1600万元,2018年未安排该项目,增加160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地震局2019年收入预算5694.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91.41万元,占43.7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2.88万元,占56.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地震局2019年支出预算569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88万元,占8.85%;项目支出5190.41万元,占91.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地震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94.2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9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支预算上年结转收入2491.41万元,2018年上年结转收入为0万元,增加2491.41万元;2019年收支预算包含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经费1600万元,2018年未安排该项目,增加160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2.8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1.4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6.5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67.79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地震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02.8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支预算包含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经费1600万元,2018年未安排该项目,增加16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6.50万元,占0.8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76.38万元,占99.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群测群防暨基层示范创建培训、基层台站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行政执法及区划图宣贯培训等。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87.8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2019年预算数为75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全省省级地震监测台站(网)、震情跟踪、省级台站(网)信息系统、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建成一个高质量的震情会商系统,实现省局与中国地震局、市州局等其他单位视频会商时呈现画面清晰、通话流畅等效果。升级完善信息节点网络,完善网络安全平台建设,加强地震数据、信息、业务的通信保障,提高业务连续性,加强网络安全可知、可控,提升业务应用安全性。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2019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台站观测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系统、技术支持与保障系统等。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2019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平台、地震安全农居技术服务站、科普宣教中心(台、点)等建设;创建地震安全示范市(县、乡镇、社区、学校、企业);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建设;防震减灾社会宣教组织管理与重大活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品制作等。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2019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省级、市县地震应急预案建设,灾害评估及烈度调查、省级地震应急演练等。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防震减灾基础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89.5万元,主要用于差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指出2018年预算数为98万元,主要用于:“十三五”期间地震监测车辆的过路过桥费、维修费、油费等,为开展流动监测、异常落实等工作的地震监测车辆提供保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震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7.88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

  公用经费216.00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地震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地震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无公务接待计划,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5辆,其中:轿车1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4辆,越野车29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用于4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地震局现场应急救援队运行维护、震情跟踪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震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震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省地震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省地震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地震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地震局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地震事务支出:反映四川省地震局在地震监测预警、地震预测预报、震灾预防等防震减灾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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