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28 16:03:00 来源:发展与财务处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清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请遵照执行。
附件请在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发展与财务处--政府采购板块自行下载。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
四川省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