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局政府采购若干管理办法的通知(川震财发〔2015〕175号)
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管理,现将修订并经2015年9月29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四川省地震局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四川省地震局限额以下分散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地震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