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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震局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 2020-12-02 15:17:0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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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地震局成立于1976年10月。根据《四川省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四川省地震局地震监测中心站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四川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人员编制69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58名,事业编制639名。

  主要职责 

  四川省地震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中国地震局党组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职能转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四川省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四川省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四)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保障地震应急响应。

  (五)负责编制四川省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六)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市(州)、县(区)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四川省地震局设8个内设机构,下属7个事业单位和7个地震监测中心站。具体如下: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

  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

  震害防御处

  公共服务处(法规处)

  规划财务处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机关党委

  纪检室

  (二)事业单位:

  四川地震台

  四川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

  四川省地震应急服务中心

  四川省地震局监测信息中心

  四川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中国地震局成都青藏高原地震研究所(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成都基地)

  四川省地震局地壳形变观测中心

  (三)地震监测中心站:

  成都地震监测中心站

  自贡地震监测中心站

  攀枝花地震监测中心站

  阿坝地震监测中心站

  康定地震监测中心站

  甘孜地震监测中心站

  西昌地震监测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