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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4 16:47:00 来源:四川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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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四川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林荫街1号川(2024)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316625号房屋第二、三层(含底层临街门厅和通道)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林荫街1号川(2024)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316625号房屋第二、三层(含底层临街门厅和通道)公开招租。 

  (二)房屋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林荫街1号。 

  (三)房屋面积:第二、三层全部以及底层临街门厅和通道,建筑面积共计2572.06平方米,附属设施包括附着于租赁房屋的观光电梯及楼顶部分广告位。 

  (四)房屋现状:原租赁期已经到期,但原承租人物品暂未搬离,其承诺招租人选定新承租人后15日内腾退房屋。竞租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其已了解相关情况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五)用途限制:该房屋不得用于经营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和噪音大、有污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所经营项目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 

  (六)招租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竞租方式。在规定的竞租时间和地点,采用月租金单价竞价方式进行,符合本公告要求、最高价的确认为中标人。如只有一个竞租人,不低于招租底价即可中租。 

  (七)招租底价:人民币58/平米.月。 

  (八)招租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严格遵守该房屋的用途限制; 

  (四)特殊行业应具备相应的市场准入资格;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六)竞租人应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 

  (七)本次招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 

  (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其他可能影响租赁活动公平而应该规避的企业和个人。 

三、评标原则

  (一)为确保本次出租房屋能够得到合理使用与维护,正式竞价开始前,招租人将对竞租人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方可进入正式竞价环节。 

  (二)本次公开招租工作以租金报价为主要评审因素,遵循价高者得原则。当符合资格要求的竞租人为1家时,竞租人共有1次现场竞价机会;当符合资格要求的竞租人大于1家时,竞租人共有2次现场竞价机会。报价结束后,以竟租人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四、招租流程

  (一)招租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四川省地震局官方网站。 

  2.公告时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竞租人可在竞租开标之日前自行到现场踏勘。有关事宜可咨询四川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9号四川省地震局附106室),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5448881 

  (三)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2.竞租保证金收款信息 

  名称:四川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人民南路支行 

  银行账户:7411810182600001171 

  3.注意事项 

  1)竞租保证金应以竞租人名义提交,采用银行转帐或汇款形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 

  2)竞租人须在2025521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招租人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结束后,招租人在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未中标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不足租赁保证金的部分,由中标竞租人向招租人补足。 

  3)付款人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 

  4)竞租人支付保证金时,汇款摘要备注为竞租保证金。 

  (四)竞租签到 

  1.时间:2025522日,9:309:59 

  2.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9号四川省地震局附107室。  

  3.携带资料: 

  1)自然人:《竞租承诺函》、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拟经营范围(格式自拟)、特殊行业市场准入资格(如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格式自拟)。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竞租必须为本人,不得委托其他人代理。 

  2)法人:《竞租承诺函》、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竞租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拟经营范围(格式自拟)、特殊行业市场准入资格(如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格式自拟)。 

  注:以上所涉材料,竞租人为法人须加盖公章,竞租人为自然人须加盖指印。 

  (五)资格要求审查 

  招租人组织评标小组对竞租人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方可进入后续竞租开标环节。 

  时间:2025522日,10:0010:29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9号四川省地震局附107室。 

  (六)竞租开标 

  1.竞租时间:202552210:30 

  2.竞租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9号四川省地震局附107室。 

  3.竞租程序 

  1)宣布资格要求审查结果,请未通过资格要求审查者离场。 

  2)宣读竞租现场守则。 

  3)宣布现场竞价开始,发放《竞租报价表》,组织开展第一轮现场竞价。 

  4)当符合资格要求的竞租人大于1家时,发放《竞租报价表》,组织开展第二轮现场竞价;当符合资格要求的竞租人为1家时,则进入下一步。 

  5)宣布最终报价结果。 

  4.竞租现场守则 

  1)遵守竞租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竞租程序进行竞租; 

  2)竞租现场禁止喧哗、吵闹,禁止与其他竞租人进行讨论,串通报价; 

  3)竞租现场不得随意走动,未经允许,竞租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场; 

  4)竞租人需要使用电话的,应注意不影响他人; 

  5)竞租人对竞租现场报价有疑问的,应举手提问; 

  6)竞租报价表一经确认不得提出修改。 

  (七)招租结果的确认及合同签订 

  1.招租结果将在四川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如未收到质疑投诉,则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承租人须在7日内到招租人处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利,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由排位之后的竞租人作为承租人。 

五、重要合同条款

  1.承租人须与招租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招租人交付房屋时,承租人应向招租人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租赁保证金。 

  3.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租赁期间,擅自转租的,招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没收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予赔偿。 

  4.承租人的装修须符合国家建筑规范的安全标准要求,在经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5.租金为每季度一付,其中合同生效后7日内承租人向招租人缴纳首季度租金,后续每季度结束前15日缴纳下一季度租金。 

  6.在本房屋租赁期间,租金按以下标准调整:第一、二年度租金保持不变,第三年度租金在第一、二年度租金的基础上增加1%,第四年度租金在第三年度租金的基础上增加2%,第五年度租金在第四年度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 

  7.承租人租赁期间如经营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在招租人发出两次整改通知书后,复查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罚款、查封的,招租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8.本项目合同备案均由承租人负责(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招租人不负责合同备案工作。 

  9.承租人在租赁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维修费及水电气费等均由其自行承担,并需按时缴纳。 

六、其他说明

  1.此次招租以招租房屋现状为准,请竞租人自行决定是否实地踏勘并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租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其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人不受理竞租人中标后对招租房屋现状提出的任何要求。 

  2.招租人有权解释本公告,竞租人如对本公告有任何异议,可以在缴纳竞租保证金前提出并要求招租人澄清,招租人不接受其它时间提出的任何质疑。 

  3.在竞租开标签到时间前,招租人有权对竞租时间进行延期,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竞租人。 

  4.竞租人须遵守本招租公告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1.竞租人承诺函 

  2.竞租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5514
 
  四川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房屋招租公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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